文学与传媒学院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5-05-15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作为专业人才培养聚集地,对于在全社会不同群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具有典型师范的标杆作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高校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高等教育全过程,要求高校教师要积极做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5月15日,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党员在教学楼A1-102共同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社会文明‘传道者’”交流活动。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周国瑞教授首先从国家、社会、个人发展三个方面总结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融入到专业的发展中,以专业建设来带动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同时,要着重建设高尚的师德队伍,转变角色定位,发挥其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带头作用。”然后各位老师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大学生是充满理想、活力和激情的群体,较容易接受社会和谐必修遵守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因此要引导学生主动承担实践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责任与使命,思想中杜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我何干?”的狭隘观念,更不可把自己置身于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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