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6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2016届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7日,各分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须提交:
(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3、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由所在高校初审后,汇至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2016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分院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拟发放一览表》(附件2)。
以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均须由所在分院审验原件,严格把关。申请人既持有《残疾人证》,所在家庭同时又享受低保待遇的按其中一种情况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求职补贴。
纸质材料加盖分院公章,于2015年3月18日前,将所有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分院上报材料(连同电子格式)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行政楼308室)。
(二)初审、公示和上报。各分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分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园公示。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对全校申请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然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申请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发放。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学校上报的材料,经省教育厅复审,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省财政厅将于2016年6月30前拨付资金,学校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毕业生个人银行卡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关爱和支持,是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好事。各分院接通知后,要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毕业生,要保证做到不漏一人。
(二)认真负责。各分院要对照文件精神, 及时收集、审查和整理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做到材料清晰、准确,把关严格,报送及时。各分院要一次性送交材料,校就业中心不受理任何毕业生个人的申请材料。
(三)发挥作用。各分院要利用求职补贴的申请发放,对毕业生进行一次求职应聘教育动员,教育毕业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积极求职应聘。
附件: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拟发放一览表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籍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生 源 地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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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 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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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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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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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 QQ/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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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 低保家庭( )残疾毕业生(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 | ||||||
开 户 行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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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
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院系意见 |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教育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371—696903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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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报日期:2016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申领对象代码:1低保家庭;2残疾;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表格内填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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