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现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切实把我校近年来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推荐上来,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8年3月8日
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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